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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丁一元律师, 丁一元 律师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 中国区董事、体育运动中心副主任盈科(广州)律师事务所 股权高级合伙人、刑事部主任盈科粤港澳大湾区第一届刑事专业委员会主任专注于刑事辩护,尤其擅长疑难复杂,民刑交叉,以及具有挑战性的新型犯罪、互联网金融犯罪,经济类、走私类、企业职务类等犯罪的辩护,先后为逾千宗刑事案件提供辩护帮助,成功办理了数百起无罪、死刑改判、免于刑事处罚、缓刑、减刑、不起诉、不批捕取保候审的案件。社会......更多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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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诈骗罪的金额立案标准 金额诈骗罪判刑标准

发布时间:2022年02月05日 来源: 广州专门处理职务犯罪律师
[导读]:   丁一元律师,广州专门处理职务犯罪律师,现执业于北京盈科(广州)律师事务所,为人谦和,办案认真、务实,是一名值得信赖的律师,在工作中一直坚持恪守诚信、维护正义的信念,全心全意为客户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秉承“受人之托,忠人之事”的原则

  丁一元律师,广州专门处理职务犯罪律师,现执业于北京盈科(广州)律师事务所,为人谦和,办案认真、务实,是一名值得信赖的律师,在工作中一直坚持恪守诚信、维护正义的信念,全心全意为客户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秉承 “受人之托,忠人之事”的原则,赢得了广大委托人的信任,始终把当事人合法利益最大化作为目标。

  

经济诈骗罪的金额立案标准

  诈骗罪的表现形式多种多样,虽然有一些人是因为自身警惕性不够而上当受骗,然而犯罪分子花样百出的诈骗手段,确实十分具有迷惑性。在刑法中,并没有经济诈骗罪这一表述,有些人口中表述的经济诈骗罪实际上就是属于诈骗罪的一种表现方式,下面就由为大家介绍经济诈骗罪的金额立案标准。

  一、诈骗罪的金额立案标准

  《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題的解释》

  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追诉:

  1、个人集资诈骗,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

  2、单位集资诈骗,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

  二、诈骗罪的量刑标准

  《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三、诈骗罪的认定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所有权。且仅限于国家、集体或个人的财物,而不是骗取其他非法利益。

  本罪往客观上表现为使用欺诈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首先,行为人实施了欺诈行为,欺诈行为从形式上说包括两类,一是虚构事实,二是隐瞒真相;从实质上说是使被害人陷入错误认识的行为。欺诈行为的内容是,在具体状况下,便被害人产生错误认识,并作出行为人所希望的财产处分,因此,不管是虚构、隐瞒事实,只要具有上述内容的,就是一种欺诈行为。

  本罪主体是一般主体,凡达到法定刑事年龄、具有刑事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

  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并且具有非法占有公私财物的目的。

  诈骗罪是侵犯财产型犯罪,诈骗罪是一个很常见的罪名,在日常生活中我们要提高防范意识,谨防上当受骗,避免财产损失。以上为为大家整理的关于经济诈骗罪的金额立案标准的相关内容,更多疑问,敬请咨询律师。

金额诈骗罪判刑标准

  问题中描述的金额诈骗罪,刑法中并没有规定金额诈骗,但是刑法中规定了诈骗罪还规定了金融诈骗罪,金融诈骗罪是破坏社会主义经济秩序的一类犯罪。根据的理解,这个问题问的应该是金融诈骗罪判刑标准。下面由来为大家介绍一下金融诈骗罪。

  一、金融诈骗罪的含义

  金融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事实真相的方法,骗取公私财物或者金融机构信用,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的行为。金融诈骗罪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的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中的一个犯罪类别。在金融领域里,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保险金等,或者进行非法集资诈骗、金融票据诈骗和信用证、信用卡诈骗,其数额较大的犯罪行为的总称。 金融诈骗罪是从普通诈骗罪中分离出来的,但金融诈骗犯罪又不是传统意义上的诈骗犯罪。刑法将其从普通诈骗罪中分离出来,除了要分解诈骗罪这个口袋罪之外,更主要的原因是为了维护金融管理秩序。

  二、金融诈骗罪判刑标准

  金融诈骗罪是一个犯罪类别,其中包括许多具体的罪名,这里列举几个犯罪的判刑标准供大家参考。

  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诈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编造引进资金、项目等虚假理由的;

  使用虚假的经济合同的;

  使用虚假的证明文件的;

  使用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或者超出抵押物价值重复担保的;

  以其他方法诈骗贷款的。

  第一百九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金融票据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明知是伪造、变造的汇票、本票、支票而使用的;

  明知是作废的汇票、本票、支票而使用的;

  冒用他人的汇票、本票、支票的;

  签发空头支票或者与其预留印鉴不符的支票,骗取财物的;

  汇票、本票的出票人签发无资金保证的汇票、本票或者在出票时作虚假记载,骗取财物的。

  使用伪造、变造的委托收款凭证、汇款凭证、银行存单等其他银行结算凭证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信用证诈骗活动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使用伪造、变造的信用证或者附随的单据、文件的;

  使用作废的信用证的;

  骗取信用证的;

  以其他方法进行信用证诈骗活动的。

  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

  使用作废的信用卡的;

  冒用他人信用卡的;

  恶意透支的。

  前款所称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催收后仍不归还的行为。

  三、金融诈骗罪犯罪特点

  1、金融诈骗罪所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产所有权关系。但是,金融诈骗罪所侵犯的客体不是单一客体,而是复杂客体。它不仅侵犯财产所有权关系,还同时侵犯了国家金融管理秩序,破坏了国家市场经济秩序

  2、金融诈骗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用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的方法,以募集资金、贷款、票据结算、信用证、信用卡使用、保险索赔、有价证券交易、兑付等形式,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

  3、金融诈骗罪的主体,由于金融诈骗罪形式多样,方法各异。所以,金融诈骗罪的主体,既有一般主体,也有特殊主体。其中,以募集资金、贷款、票据结算、金融凭证结算、信用证、信用卡使用、有价证券交易、兑付的形式进行诈骗的,犯罪主体为一般主体,即具有完全刑事能力的自然人和单位,也包括外国人和无国籍人。以保险索赔形式进行诈骗的则是特殊主体,即投保人、被保险人、受益人,单位犯罪的主管人员,保险事故的鉴定人、证明人、财产评估人故意提供虚假证明的亦以共犯论处。

  4、金融诈骗罪的主观方面。诈骗必须具有非法占有公私财物的目的,必须具有非法改变公私财产所有权关系的故意。本罪只能由故意构成。

  在《刑法》中并没有金额诈骗罪这一说法,但是有另外一个概念,金融诈骗罪。所以为大家介绍了金融诈骗罪的一些内容,供大家参考。如果大家还有其他关于诈骗罪的疑问,欢迎来咨询律师,他们将为您解答。